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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業年限內未能修滿應修學分時,可以延長嗎?
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未能修足應修之科目與學分數者,得延長修業年限,以二年為限。
怎樣算是「一學分」?
凡需課外自習之科目,每週授課一小時滿一學期者,為一學分;實習或實驗及毋需課外自習之科目,每週授課二至三小時滿一學期者,為一學分。
需要修多少學分才可以畢業?
詳如各學系畢業學分表。
本校共同科的教育目標是什麼?
本校共同科有以下六大教育目標:
(1)訓練學生能夠有組織、有系統的用文字表達自己的思想、觀念、意見,並培養學生對文學之欣賞能力。
(2)藉英文(外文)之訓練,培養學生對多元的文化與價值之瞭解,並著重聽講與閱讀寫作之能力。
(3)具備對現代資訊之收集、分析、處理與整合的能力,作為終身不斷自我學習與吸收新知之技能。
(4)培養對自己文化之鑑賞,並啟發學生以古鑑今的思維及觀察能力,進而建立學生之人生觀與世界觀。
(5)培養學生在現代社會中人權與民主法治的素養,使其具有國家觀及世界觀。
(6)提供學生多元化之知識視野,進而培養其辨析、思維及整合能力。
如果在課業學習上遇到瓶頸,學校有哪些管道可以協助學生改善?
本校致力於建構一個友善的學習環境,讓學生可以在有需要時獲得相關協助。課後輔導方面,除了透過E-mail、學生資訊系統寄訊息給授課教師,或預約授課老師的晤談時間(office hour)進行面對面的輔導,本校也透過教學助理(TA)制度及教學卓越計畫成立下列管道,讓學生利用:
◎教學助理(TA)制度:本校大部份學系均有教學助理人員的配置,以協助教師教學並幫助學生解決學習問題,學生可以向系辦詢問教學助理人員的輔導時段。
◎學習輔導員(tutor)制度:對於全校大部份學生較感到困擾的科目,教學資源中心徵選了學業表現優異者擔任學習輔導員,負責相關科目的學業輔導,詳細資訊可以透過教學資源中心網站(http://ctl.thu.edu.tw)查詢到更多訊息。
何謂「數位教學平台」?它對學習可以有哪些幫助?
「數位教學平台」是數位學習的一種應用,使學生不僅在課堂上接受老師面對面教導,課後亦可透過此一平台得到相關學習資源,其不受時空限制的特點延伸了課堂教學,使您無時無刻都能進行學習。本校數位教學平台網址為http://elearning.thu.edu.tw,學生以t-Mail帳號、密碼登入,即會列出本學期選修的課程,點選進入課程,如果老師妥善利用此一平台,學生可以在這裡得到該課程相關的數位學習資源,例如:數位教材、課堂訊息、線上作業、討論區等。
學校還有哪些學習輔導資源?要如何知道相關訊息?如何進一步參加?
本校各教學及行政單位於每學期都會舉辦各項演講及研習活動,參加這些學習相關演講及研習可以擴大學生的視野,獲得新知,若要知道最新的演講及研習活動訊息,請多留意各學系網頁或參考學校首頁公告訊息。若是學生不克參加或想要重溫精彩的演講內容,本校也建置有VOD數位隨選視訊系統(http://tvod.thu.edu.tw)供學生利用;而在教學資源中心網站的教與學影音室,同時有每學期舉辦的教與學相關影片,包括教師、教學助理、學生、數位科技相關的精彩演講內容,隨時點閱供學生欣賞。
請問修習通識教育課程學分有何要求?
通識教育課程修習學分要求如下:
(一) 學分要求:至少須修習通識課程11學分(各系詳細學分及規定請參閱各系之必修科目學分表)。
(二) 課程領域:共分人文學科、自然學科、社會學科、生命科學、管理學科等五大領域。
(三) 修習辦法: 五領域中至少必選其中三領域。
(四) 選課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1. 通識課程五大領域採用不分領域亂數分發,每一位同學於每學期最多選上兩門課,呼籲同學加退選時需將衝堂、無法修習或不合興趣之課程先行退選,以免損害其他同學選課機會及造成自己本身加選困難。
2. 綜合五大領域的「通識學術講座」,為2學分課,全學期所辦各次專題演講涵蓋人文、社會、管理、自然及生命等五個領域一次至兩次,以及五大領域相互間的對談。修習本課程的同學,其所得學分數,可以抵現行通識課程五大領域中的「人文學科」、「社會學科」、「管理學科」、「自然學科」及「生命學科」中的任一領域之學分。
3. 同學所選之課程,不得與其系上之必修、選修課程或已修過之課程相同否則不予承認,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通識教育中心。
4. 科目名稱相同而班別不同之科目(如邏輯1;邏輯2;邏輯3均屬相同科目)不可重複修習。
5. 通識課程選課不分部別,一體辦理(可互選)。
6. 第一週未到課者,授課教師得將其強制退選。
7. 本中心課程概不接受衝堂換班、老師簽名加選及學生私下換班。
8. 課程加退選期間請隨時上網檢查自己的選課情形。
9. 共同選修課程不屬於通識學分。
(五) 通識教育中心網址:http://ge.thu.edu.tw/~ge/
未來想當中學教師,本校有開授教育學程嗎?須修滿多少學分?將來怎樣成為合格教師?
本校經教育部核定開設中等學校類教育學程,每年招收三班65人次。學生經師資培育中心遴選,取得修習學程之資格,修習26學分之教育專業課程,再由本校安排至簽約中學實習半年,成績及格,並須通過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始取得合格教師資格。
碩士班研究生何時可以申請學位考試?如當學期可完成碩士學位應修課程,可否提前舉行學位考試?
碩士班研究生修業滿一學年,修畢該系(所)規定之碩士學位應修課程與學分,並完成論文初稿,得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日期申請碩士學位考試。惟當學期可完成碩士學位應修課程及應修學分數者,若提出論文,經指導教授推薦及系所主任同意,得提前舉行碩士學位考試。碩士學位考試舉行後,研究生當學期如未能完成應修學分數,其學位考試成績准予保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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