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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主修學生可以延長修業期限嗎?延長多久?如經一延再延仍未能修畢加修學系學分怎麼辦?
加修雙主修之學生經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屆滿,已修畢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尚未修畢加修學系應修科目與學分者,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學年。如仍未能修畢加修學系應修科目與學分,則以本學系畢業。
雙主修學生因故不能繼續加修雙主修時怎麼辦?
修讀雙主修之學生,因故不能繼續加修雙主修時,須親至教務處課務組登記撤銷。其加修學系之專業(門)必修科目學分已達輔系規定者,須申請加修該系為輔系後,得核給輔系資格。其未達輔系資格,而加修學系之專業(門)必修科目與本系相關者,得視同本系之選修科目,其學分并得抵充本系規定最低畢業之學分。
輔系修完,畢業證書上面會加註嗎?
凡修滿輔系規定之科目與學分,成績及格者,其畢業生名冊、歷年成績表、畢業證書均加註輔系名稱。轉學時,其轉學或修業證明書,亦均加註輔系名稱。
輔系要修多少學分?有什麼相關規定?
至少修畢該輔系專業(門)必修科目二十學分,輔系學分,應在主系規定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之。如有部分科目與主系必修科目相同時,免予重修,但應另選該輔系其他專業(門)必修科目代替之。
在學期間,什麼時候可以申請修習輔系?
各學系學生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修習輔系。申請修習輔系之學生,應在每年五月至教務處課務組填「輔系申請表」,送請主系系主任、院長、輔系系主任、院長及教務長核准後,自次學年第一學期開始選修輔系課程。
修習輔系因故中途放棄,已修學分是否白修?
修習輔系之學生因故不能繼續修習輔系時,其已修習之輔系科目與本系相關者,經系主任核可後得視同本系之選修科目,修滿輔系規定科目學分之學生,其輔系課程與主系科目不同者,計入主系畢業選修學分,以十二學分為限。
修習輔系,可延長年限幾年?
如有需要可申請延長修業期限,惟以二年為限。
學分學程的學分是在主系規定畢業學分數以外加修的嗎?
學程之學分原則上是內含於畢業學分,學程科目若與本系科目學分相同者該科目可以免修;如與本系科目不同者,修完後是否可列入本系畢業學分,須由該生所屬學系決定。
修習學分學程,可延長修業年限嗎?
在規定修業年限內,未修滿學分學程應修科目學分者,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以二年為限。
本校設有那些學程?如何申請?
本校目前設有21個跨院系學程,各學程主辦學系(院)都訂有申請選讀學程辦法。請直接向下列主辦學系(院)申請:
(1)生命教育學程─教育所
(2)計算科學與工程學程─數學系
(3)高分子材料與加工學程─化材系
(4)奈米科技學分學程-化材系
(5)企業協同學程─自動化與協同中心
(6)計算機網路學程—資工系
(7)軟體工程學程─資工系
(8)計算機硬體暨嵌入式系統學程—資工系
(9)「跨國經營管理」國際化學程—國貿系
(10)財務工程學程—財金系
(11)「資訊安全管理與應用」學程—資管系
(12)科技整合法律學程─法律系
(13)都市計畫學程─政治系
(14)公共服務學程─政治系
(15)議會助理學程─政治系
(16)企業與社會學程─社會系
(17)生物技術學程─農學院
(18)性別與文化學分學程-通識中心
(19)創藝學分學程-創意設計暨藝術學院
(20)企業法律學分學程-法律系
(21)綠能產業學分學程-環工系
(22)文化創意產業學分學程-文學院
(23)生態產業學分學程-生科系
(24)積體電路設計暨嵌入式系統數位學分學程-電機系
(25)創意與創新管理學士學分學程-企管系
(26)創新與創業管理碩士學分學程-企管系
(27)併購與財務策略碩士班學分學程-國貿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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