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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超修學分】申請說明
    發布時間:2015 / 03 / 03      發布單位:課務組

103-2超修學分申請說明

 

 申請說明:

1.1應屆畢業班學生最後一學年須超修一科目才能畢業,且限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者

  2)因修習跨領域課程(含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須超修一科目以縮短修業年限者

上述兩種情況經系主任同意後,選課學分上限得放寬至28學分(進修學士班學生25學分),並繳回教務處課務組審核。

 

2.請攜帶本學期學期課表歷年成績單以便審核。

 

3.申請資料請於104310()下午5點前繳回教務處課務組審核。

 

 

備註:申請超修仍無法以網路加選超過25學分,若需加選課程,請以「人工加選」方式辦理加選(3/6前至開課單位辦理人工加選),同時進行超修之申請。

 

 

申請流程:

1.線上填寫「超修學分申請書

2.印出申請書紙本並完成簽核流程(系主任簽核)

3.將紙本繳至教務處課務組,並檢附本學期學期課表歷年成績單

4.教務處審核(需數日工作天)

5.審核通過者將由課務組協助加回原先系統檢查時被刪除課程,申請未通過者將另行通知

 

 

 「超修學分申請書」線上連結:http://course.service.thu.edu.tw/ap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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