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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4 / 06 / 03 發布單位:註冊組 | ||||
102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暨畢業離校注意事項 ㄧ、學位考試 (一)申請時間:自103年3月3日至6月6日止。 (二)各系學位考試應於103年6月20日前舉行完畢為原則。 (三)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最遲於103年7月31日送交註冊組,逾時未送交以學位考試不及格論。。 二、畢業離校 (一)本學期有修習畢業學分者: 1.期末考各科成績送達註冊組後,學生可向各系所研究生業務承辦人員或註冊組查詢成績。 2.學位考試成績送達註冊組三個工作天,經畢業審核准予畢業者,各系所研究生業務承辦人員可進畢業離校系統查詢成績並註記。 3.學生填寫畢業離校手續單,並辦妥離校手續後,持離校手續單、學生證、私章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二)本學期無修習學分者: 1.學位考試成績送達註冊組三個工作天,經畢業審核准予畢業者,各系所研究生業務承辦人員可進畢業離校系統查詢成績並註記。 2.學生填寫畢業離校手續單,並辦妥離校手續後,持離校手續單、學生證、私章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三)本學期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期限:103年8月18日止,逾期未辦理離校,而未達最高修業年限者,103學年度第1學期仍應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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