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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修多少學分,可以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修讀雙主修學生,除修滿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外,並應修滿加修學系全部專業(門)必修科目與學分(加修之科目不得少於四十學分),可以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
取得雙主修畢業資格,可以獲得兩個學位嗎?
雙主修學生,修滿本學系及他學系應修學分者,得分別授予學士學位。
本校申請修讀雙主修的條件有那些?向誰申請?
申請修讀雙主修之學生,其前一學年每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六十五分以上,經本學系及加修學系系主任之同意及教務長之核准,得自第二學年起的第一學期選課時,向教務處課務組提出申請。
雙主修學生可以延長修業期限嗎?延長多久?如經一延再延仍未能修畢加修學系學分怎麼辦?
加修雙主修之學生經延長修業年限二年屆滿,已修畢本學系應修科目學分,尚未修畢加修學系應修科目與學分者,得再延長修業年限一學年。如仍未能修畢加修學系應修科目與學分,則以本學系畢業。
雙主修學生因故不能繼續加修雙主修時怎麼辦?
修讀雙主修之學生,因故不能繼續加修雙主修時,須親至教務處課務組登記撤銷。其加修學系之專業(門)必修科目學分已達輔系規定者,須申請加修該系為輔系後,得核給輔系資格。其未達輔系資格,而加修學系之專業(門)必修科目與本系相關者,得視同本系之選修科目,其學分并得抵充本系規定最低畢業之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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