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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0 / 11 / 18 發布單位:註冊組 | ||||
99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暨畢業離校注意事項 ㄧ、學位考試 (一) 請依照行事曆規定時間提出,本學期至 (二) 各系學位考試應於100年1月14日前舉行完畢。 (三) 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最遲至100年1月28日送交註冊組。 二、畢業離校 (一)本學期有修習畢業學分者: 1、期末考各科成績送達註冊組後,學生可向各系所研究生業務承辦人員或註冊組查詢成績。 2、學位考試成績送達註冊組三個工作天,經畢業審核准予畢業者,各系所研究生業務承辦人員可進畢業離校系統查詢成績並註記。 3、學生填寫畢業離校手續單,離校手續辦妥後,請於100年1月14日起,攜帶離校手續單、學生證、私章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二)本學期無修習學分者: 1、學位考試成績送達註冊組三個工作天,經畢業審核准予畢業者,各系所研究生業務承辦人員可進畢業離校系統查詢成績並註記。 2、學生填寫畢業離校手續單,離校手續辦妥後,請於100年1月14日起,攜帶離校手續單、學生證、私章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三)本學期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期限:100年2月16日止,逾期未辦理離校,而未達最高修業年限者,99學年度第2學期仍應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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