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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6 / 02 / 21 發布單位:課務組 | ||||
104-2超修學分申請說明 申請說明: 1.(1)應屆畢業班學生最後一學年須超修一科目才能畢業者 (2)因修習跨領域課程(含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須超修科目以縮短修業年限者 上述兩種情況經系主任同意後,選課學分上限得放寬至28學分(進修學士班學生25學分),並繳回教務處課務組審核。 2.請攜帶本學期學期課表、歷年成績單以便審核。 3.申請資料請於105年2月26日(五)下午5點前繳回教務處課務組審核。
備註:申請超修仍無法以網路加選超過25學分,若需加選課程,請以「人工加選」方式辦理加選(2/26前至開課單位辦理人工加選),同時進行超修之申請。 申請流程: 1.線上填寫「超修學分申請書」 2.印出申請書紙本並完成簽核流程(系主任簽核) 3.將紙本繳至教務處課務組,並檢附本學期學期課表、歷年成績單 4.教務處審核(需數日工作天) 5.審核通過者將由課務組協助加回原先系統檢查時被刪除課程,申請未通過者將另行通知 「超修學分申請書」線上連結:http://course.service.thu.edu.tw/apply 【建議使用Google Chrome開啟網頁,需先登入學校帳號密碼後方能進行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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