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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6 / 01 / 20 發布單位:註冊組 | ||||
教務處 公告 主旨:公告本校105學年度申請轉系須知(含轉系申請流程、各學系轉系條件及甄試方式、核定招收大陸地區學生學系一覽表、學生轉系辦法),請 查照。 一、依本校行事曆規定,105學年度申請轉系定於105年3月14日至18日辦理,擬申請轉系學生,請於前揭時間至註冊組網頁下載填寫轉系申請表,並將申請表及各系規定應附繳資料送交註冊組登錄收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學生轉系以二次為限;倘為休學期間、入學本校修業未滿一學期以上、延長修業年限、已核准轉系二次或入學招生簡章訂有不得轉系規定者,不得申請轉系。 三、學生申請轉系除日間學制學士班學生得申請轉入進修學士班外,其他各學制學生僅得申請轉入所屬學制之系所,轉系前並應事先徵得家長同意。 四、各學系學士班學生於第二學年開始前得申請轉系;於第三學年開始前申請者,得轉入性質相近學系三年級或性質不同學系二年級肄業;其因特殊原因,於第四學年開始前申請者,得轉入性質相近學系或輔系三年級肄業;其於更高年級申請者,依其已修科目與學分,得申請轉入性質相近學系或輔系適當年級肄業。 五、大陸地區學生申請轉系,僅得申請轉入教育部核定可招收陸生之系。 六、學生申請轉系後,應依擬轉入學系規定之時間、地點,按時參加甄試,未依規定參加甄試者以棄權論。 七、各系組所列預定招收名額,如有未達錄取標準者,得不足額錄取。 八、105學年度申請轉系須知、轉系申請表亦可至本處註冊組網頁下載,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註冊組莊永欽編審﹝分機22107﹞或黃若霖專員﹝分機2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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