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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5 / 11 / 23 發布單位:課務組 | ||||
104-1東海大學 預警停修申請流程 n 申請對象: l 本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學分被預警之日間學士班學生 l 曾有過一次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超過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之日間學士班學生 n 本學期申請停修時間:104年12月2日(三) 至 104年12月23日(三) n 申請限制: l 申請辦理預警停修每學期以「兩門科目」為限(停修科目須為被預警科目) l 停修後之學分數,非畢業年級不得低於16學分,畢業年級不得低於9學分,而延長修業年限之學生停修後至少應修習一門科目。 n 停修申請流程:(須於停修申請時間內完成以下流程,逾期不予受理)
n 備註事項: 1. 停修課程之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學期/歷年成績單之成績欄位則註明「停修」(選課資料並不會刪除)。 2. 為讓導師有充裕時間了解並持續輔導重點預警學生之學習狀況,導師系統中之預警輔導紀錄表填寫時間為104年12月2日(三) 至105年1月29日(五)止。 3.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致電校內分機22302,洽詢課務組潘政妤小姐。 ★此辦法不適用進修學士班及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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