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發布時間:2015 / 11 / 16 發布單位:註冊組 | ||||
104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暨畢業離校注意事項 ㄧ、學位考試 (一)申請時間:自104年9月21日至105年1月4日止。
(二)各系學位考試應於105年1月15日前舉行完畢為原則。
(三)學位考試結果通知書最遲於105年1月27日送交註冊組,逾時未送交以學位考試不及格論。 二、畢業離校 (一)本學期有修習畢業學分者:
1.期末考各科成績送達註冊組後,學生可向各系所研究生業務承辦人員或註冊組查詢成績。
2.學位考試成績送達註冊組三個工作天,經畢業審核准予畢業者,各系所研究生業務承辦人員可進畢業離校系統查詢成績並註記。
3.學生填寫畢業離校手續單,並辦妥離校手續後,持離校手續單、學生證、私章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二)本學期無修習學分者:
1.學位考試成績送達註冊組三個工作天,經畢業審核准予畢業者,各系所研究生業務承辦人員可進畢業離校系統查詢成績並註記。
2.學生填寫畢業離校手續單,並辦妥離校手續後,持離校手續單、學生證、私章至註冊組領取畢業證書。
(三)本學期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期限:105年2月15日止,逾期未辦理
離校,而未達最高修業年限者,104學年度第2學期仍應註冊。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