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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須知
    發布時間:2013 / 07 / 24      發布單位:註冊組

 

東海大學102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須知
壹、     開學日期:102年9月9日。
貳、            選課日期:課程預選為102年6月10日至26日,加退選課程為9月9日至23日(9月2日起網路登記)。學生應按照選課相關規定辦理選課(請詳見課務組網頁之選課說明);已註冊學生於加退選截止日仍未選課者,應令休學。但其已休學期滿者應令退學。
參、     註冊程序:學生繳交應繳費用或完成辦理助學貸款手續,即視為完成註冊手續。

辦 理
事 項
辦理日期
說明
承辦單位
繳 交
學雜費
102.8. 1.-9.2.
1.請自102年8月1日起(研究生自8月15日起)自行上網列印註冊費繳款單,並於9月2日前完成繳費手續。
2.上網本校首頁熱門連結之「列印及查詢註冊費繳款單」、「學生資訊網」或利用中國信託校務入口網站(http://school.chinatrust.com.tw)列印繳款單,並持註冊費繳款單向各地「郵局」、「中國信託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費、「ATM轉帳」、「超商」或「信用卡」繳款,即視同完成註冊手續。
3.大學部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及碩士班、博士三年級以上學生,應於開學前,先行繳交平安保險費、電腦及網路使用費,上述費用未依規定期限繳費者視為未註冊;已完成註冊者,如有選修學分,至遲應於加退選後三週內,依修習學分數核算應繳學分費或全額學雜費。九(含)學分以下者,按學分費標準收取學分費;十(含)學分以上者,按該生所屬學院別學雜費標準收取全額學雜費(教育學程學分依教育學程修習辦法規定另行計費)。
4.注意事項:
(1)學生如因經濟因難或突遭變故無法如期繳費時,應於9月2日前填具本校緩繳學雜費申請表,向所屬系所辦公室辦理緩繳申請手續,其經學校核可者得延緩繳費;未申請延緩繳費或延期期滿仍未繳費者,概依本校學則第13條規定應予休學或退學。
(2)預定於本學期開學前辦理休、退學者請勿繳費,但應於9月2日前完成休、退學手續。
(3)註冊繳費查詢:請於繳費後4個工作日,進入本校師生資訊系統網頁,點選註冊費明細查詢。
(4)存根聯請妥為保存,可憑申請教育補助及證明等用。以ATM轉帳及信用卡繳費者,如需繳費證明,請於3個工作日後上網中國信託校務入口網站(http://school.chinatrust.com.tw)列印繳費證明單。
會 計 室
聯絡電話:04-23590121
轉28002
就 學
貸 款
校內申請時間:
102.6.10-9.2.
台銀對保時間:
102.8.1-9.2.
繳回存執聯:
102.9.2.
1.欲申請就學貸款同學請於102年6月10日起,上網本校「學生資訊系統」登錄就學貸款申請。登錄網址:http://www.thu.edu.tw/3_common/0_user/2_student.php
2.請於102年9月2日前至台灣銀行任一分行辦理就學貸款並辦理對保手續。(所需文件請至生輔組網頁查詢)。
3.請於完成對保手續後,將第二聯「學校存執聯」繳回生活輔導組(現場繳交或郵寄),始完成就學貸款手續。
4.未將第二聯「學校存執聯」繳回生活輔導組者,視為未完成註冊手續。
學務處生輔組
聯絡電話:
04-23590121
轉23106
學生證驗 印
102.9.6.
08:00-12:00
13:30-17:00
1.年級以上學生:已完成註冊繳費者,請於9月6日攜帶學生證至人文大樓二樓加蓋註冊章,或於9月9日起於本校辦公時間內,持學生證至教務處註冊組加蓋註冊章(可委託同學或由各班班代彙齊辦理,或以掛號並附回郵信封使用通訊方式辦理)。
2.101學年度起入學學生為新式學生證,免加蓋註冊章。如需在學證明,可持學生證原本與正反面影本至註冊組加蓋章戳視同在學證明,或至註冊組申請在學證明。
3.注意事項:本校重要文件通知及聯絡事項,均以學生入學時所填之地址或電話為準;通訊地址或聯絡電話如有異動者,請持學生證向註冊組辦理變更;戶籍地址異動者,請持學生證及身分證向註冊組辦理變更。否則如因地址有誤或無人收件而影響學生權益者,自行負責。
教務處註冊組
聯絡電話:04-23590121
轉22101-9

肆、     就學優待減免及生活助學金申請時間與程序:

申請就學優待減 免
第一梯次:
102.5.20-6.21.
1.請至學生資訊系統,點選學雜費減免申請,填寫並列印申請單,檢具申請單及相關證明至生輔組辦理。
2.經審查結果符合就學優待減免者,其減免後之餘額,請至學生系統列印註冊繳費單辦理繳費;餘額如需申請就學貸款,請持註冊繳費單申辦就學貸款。
學務處生輔組
聯絡電話:
04-23590121轉23009
第二梯次:新取得證件者
102.8.5.-9.6.
1.請先上網至學務處生輔組網頁,參閱申請公告。
2.符合條件者請至學生資訊系統,點選學雜費減免申請,填寫並列印申請單,檢具申請單及相關證明至生輔組辦理(或郵寄申請)。
3.經審查結果符合就學優待減免者,其減免後之餘額,請至學生系統列印註冊繳費單辦理繳費;餘額如需申請就學貸款,請持註冊繳費單申辦就學貸款。
生 活
助學金
102.9.6.前截止收件。
1.請先上網至學務處生輔組網頁,參閱申請公告,並向生活助學金需求單位提出申請。
2.符合資格之同學僅能選擇一個單位申請,不得重複。
3.經需求單位錄取後,自開學日起須按月服務40小時後,始可獲得每月6,000元之生活助學金。
學務處生輔組
聯絡電話:
04-23590121轉23002

 
tw_news_caty11374625788.pdf(171.28KB)
102學年度第1學期研究生學位考試暨畢業離校注意事項
暑假上班時間週一至週四到下午4:00 週五全校不上班